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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公告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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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省市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政策精神,经研究,决定采用“亮绩择优”方式,考核招聘部分长期扎根基层、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考生年龄女性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截止2015年3月20日在岗大学生村官),且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社区)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社区)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
    二、招聘计划
    根据全县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2名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考核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兴宁中路37号)。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写《宁海县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5),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荣誉证书及其他与报考资格条件、经历业绩评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县组织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资料不全或提供资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8:00—11:30)。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兴宁中路37号)。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市里统一组织,测试地点设在市区(详见准考证),测试时间4月11日上午9:30-11:30,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基层实际工作案例,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能力测试不合格者淘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能力测试成绩公布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比选对象。比选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业绩评价
    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建评审组,运用《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对比选对象进行业绩评价,评价指标包括经历指标(学历学位、任职经历等)和业绩指标(年度考核、荣誉情况),满分为100分。
    (四)答辩比选
    答辩比选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答辩比选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面试对象按照《岗位职责说明书》(详见附件2)要求谈履职目标、工作思路,并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时间为10分钟;第二部分由答辩比选对象结合目标岗位和大学生村官工作连续回答2个问题(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拟各1题),评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问,时间为20分钟。陈述答辩可以用普通话也可以用当地方言。评委根据答辩比选对象表现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答辩比选不合格者淘汰。答辩比选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比选的,视作放弃。
    (五)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业绩评价×30%+答辩比选成绩×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综合评价其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的能力等。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在工作经历、德行、实绩、荣誉等方面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出现淘汰、否决情况的,均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全县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明确具体工作单位,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任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三)未被录用的大学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未报名参加这次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任满两个聘期且女性年龄超过40周岁、男性年龄超过45周岁的大学生村官,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74-65502569,县人社局0574-59971561、59971562(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59971566。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人员计划表
    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综合管理岗位职责说明书
    2015年宁波市宁海县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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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来源于宁海县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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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