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南州贵定县2015年县直部门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建立培养选拔机制,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副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为使遴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县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县直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督查督办局、县财政局、县保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遴选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30人,具体遴选职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截止2015年4月2日,最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1月后录(聘)用的乡镇工作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录〈聘〉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3、具有与拟遴选岗位相对应的身份。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但报考专业技术岗须符合相对应的专业要求。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确定为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形除外。 5、具有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截止2015年4月2日,新录(聘)用、新调动到本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不含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部门机构改革所涉及人员划转)。 7、不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贵定县人民政府网、贵定县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对遴选公告进行公布。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相关事宜,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咨询(咨询电话:0854-5233021)。 (二)报名 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遴选,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三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详见《遴选岗位一览表》),本人近期蓝色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严格资格审查程序,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遴选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本次收取报名费每人100元。 (三)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加分: 1、近五年内个人(含个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作品和成果)获县级表彰加0.5分,州(厅)级表彰加1分,省(部)级表彰加2分,国家级表彰加3分。同一内容获得过多个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不累计计算。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获优秀一次加0.5分。 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具备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时一并送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总成绩=面试成绩+个人加分 七、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一般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单位或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可进行实地走访考察,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时必须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如岗位有特殊需求,遴选单位将在考察时对考生文字表达能力及其他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向遴选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汇报。 八、决定与调动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拟遴选人员能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要求,则由遴选单位拟写报告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单位、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33021 监督电话:0854-5220484 贵定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