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省报送2016年春季中职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等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招生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做好2016年春季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学校及专业的管理,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招生管理模块)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春季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填报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开展2016年春季招生的学校(具有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二、填报及审核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春季招生工作安排认真填报《2016年春季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汇总表》;开展学前教育类、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的,须报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备案。 (二)各校所报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须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对应(可在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中招页面下载和查看)。 (三)各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辖区内上报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信息;负责对所辖中职招生学校上报国控专业进行初审,报送时如有国控专业须附相关批文。省属学校直接报送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如有国控专业须附相关批文。 三、上报时间 报送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前,须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为确保春季招生学校和专业信息能及时导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各地及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报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不在名单之列学校和专业不能导入系统和开展相关注册。 四、其他 从2015年秋季起,凡需要录取三联单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中专部请自行登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格式见附件2,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下载的学生电子名册报我院,经核实后加盖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中职招生录取专用章。各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可参照执行。 联系人:邓文禹 徐湖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947657 邮箱:287741157@qq.com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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