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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洪江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洪江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2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洪江市内在岗在编已转正工作人员(有明确规定服务年限的除外)。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级。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3张,到洪江市行政中心103办公室报名及填写相关资料。
 (二)、笔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洪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为1:2。
 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符合条件者,拟予以录用。
 (五)、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不含节假日)。
 (六)、试用期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合格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将退回原单位。
 
 洪江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