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考注意事项 | ||||||||||||||||||||||||||||||||||||||||||||||||||||||||||||||||||||||||||||||||||||||||||||||||||||||||||||||||||||||||||||||||||||||||||||||||||||||||||||||||||||||||||||||||||||
内容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请各位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做好报考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2120人,专业和计划如下:
二、报考条件、时间及志愿填报 (一)报考条件: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生)。 (二)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 (四)志愿填报: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填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二)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 (三)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四)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 (五)考试地点: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根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二)公示。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后无异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高招报考。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考。 (四)待遇。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修完规定学业,颁发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郑州新密市溱水路西段618号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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