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2015年选调优秀教师简章 | |||||||||||||||||||||
内容 | 为促进红河州蒙自市基础教育的不断发展,延伸云南师范大学优质基础教育品牌,发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蒙自县人民政府与云南师范大学于2010年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举办“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学校办学性质为全日制完全中学,公办事业单位,隶属蒙自市教育局直管。 学校办学近三年来,教师选调招聘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同时给予特殊的人事政策,选调教师全部到位,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学校不断发展的需求,2015年拟选调优秀教师共2人。 一、选调的对象、范围、学科、岗位和数量:
2、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选调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子报名(报名时请提交符合选调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13887361963邮箱:652091231@qq.com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内容 (1)笔试:高考水平的试卷,总分为100分(折算分)。8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课堂教学。 (2)课堂教学:相应学科的课堂教学,时间40分钟。教学内容提前一天通知。8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 (4)笔试、课堂教学两项成绩均为8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选调人员。 5、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调人员确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人事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调动人员必须提供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调动手续。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 201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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