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安顺市普定县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工作方案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普定县思源实验学校位于县城,是目前新建的一所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寄宿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约60亩,办学规模为51个教学班, 2400名学生的寄宿制学校,于2015年秋季开学。学校以打造“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学校为办学目标,为实现这一办学目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招聘校长1名。 一、招聘职位 普定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 二、招聘范围 贵州省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向上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 1. 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小学高级(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任正职校长3年以上或副职校长5年以上经历(或任正副职校长累计5年以上),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或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4.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应聘资格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聘期 对公开招聘的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三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属本县的退回原学校或安排到县内缺编学校任教,属县外的根据本人意愿留在普定工作的,可安排到县内缺编学校任教。 五、有关待遇 (一)招聘的校长任职期间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享受普定县教育系统同等职级工资福利待遇。 (二)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调到普定县工作、子女入学等结合本地、本人实际情况优先解决。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教育网、普定县政府网、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普定教育网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实填写《普定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5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报考人员,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教育主管部门任命的校长、副校长职务任职文件、校长岗位培训(或提高培训)结业证书(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7. 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8、县级以上各种荣誉证书和业务水平、能力证明材料、教育、管理论文、论著、教育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9日上午9:00——下午5:00,地点: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人事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第一名且成绩达70分以上进入体检环节,若出现成绩并列,临时加试面试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前三名(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按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将考察结果报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定等次及以下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经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前公示 对聘任对象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普定县教育网上进行7天的公示。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纳入我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 七、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普定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221075 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2368 38227337 九、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育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县教育系统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5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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