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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六盘水市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公告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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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4〕104号)精神,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法律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3名,属编外聘用人员,主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送达、开庭、归档及其他工作,办案辅助人员劳动报酬等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含应当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办案辅助人员个人应当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其个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法律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1.具有六盘水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其他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符合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指挥、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成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考试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7个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858-869265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gzlps.gov.cn)网站下载或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4、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需在2015年9月1日前补审,逾期未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
    (5)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调整招聘比例。无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取消本次招聘。
    (四)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岗位工作需求,对应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并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电脑录入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测试综合知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公文处理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
    面试对象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沟通与合作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写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书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涉及考生考试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请各级机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公开考选。
    监督举报电话:0858-8232096、0858-8692650。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5月25日
    附件: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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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助人员报名表》来源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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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1: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