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办法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的相关文件,我校于2016年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 一、组织保证 1.学校成立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下设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参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提高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取得报名资格;同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考生持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于4月2-4日到我校学生活动中心301室报名。 四、录取 经我校审核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实批准后,于5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五、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机制 为保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纪检监察组,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黄河水院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七、附则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4006037129 0371-23662366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jzx 学校网址:http://www.yrcti.edu.cn 学校E-mail: hhsyzhaosheng@163.com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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