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招收部分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通知 | |||||||||||||||||||||||||||||||||
内容 | 2016年我校研究生招生有部分调剂名额,为方便广大考生开展调剂申请,现将我校2016年拟调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调剂报名对象 凡对我校相关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愿意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考生,均可参加意向专业的调剂报名。 二、拟调剂专业目录
三、调剂流程 第一阶段:登记阶段 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前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用手机扫描下方的二位码,按照提示填写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调剂登记表,并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最新通知。 ![]()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阶段 时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至我校调剂工作结束 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出台后,我校将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最终接收调剂的专业和调剂人数。此时,达到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并且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tjxx/)填写正式的调剂申请,我校将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及考生个人综合情况择优发出复试通知。 四、研究生奖助金设置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研究生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助学金面向非定向学生。同时,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18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联系部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网址:http://rec.bcu.edu.cn/yz.asp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电子邮箱:yjszs@bcu.edu.cn 微信公众号:APPLY_TO_BCU(请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官方微信平台) 六、其他 具体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精神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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