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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黔西南州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遴选卫生监督员工作简章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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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望谟县委、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望发〔2013〕8号)及县编委办《关于下达王母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望机编办字〔2014〕25号)第53条“同意县卫生监督所使用参公事业编制3名”的通知,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到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为了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遴选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机构
    成立望谟县卫生监督所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办”),负责遴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相应工作岗位。遴选工作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望谟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国家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工作人员(试用期、教育系统、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6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望谟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工作文件、3张1寸免冠照片;
    (2)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须有与遴选“其他报考条件及要求”规定的从事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报名表》,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六、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计划人数须达到2:1比例,若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划分最低考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15年6月26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24日
    4、准考证发放地点: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另行出题考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八、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九、公示
    经考试上线,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无反映问题或意见,不影响遴选聘用的,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①有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461619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4616770(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0859—4610706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4614606(局纪检室)
    

望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望谟县卫生监督所
    

2015年6月16日
    附件:1.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职位一览表
    2.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望谟县卫生监督所2015年公开遴选卫生监督员报名表》来源于望谟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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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1 23: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