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新疆英吉沙县招聘特警大队特勤人员简章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进一步加强反恐处突队伍建设,解决当前社会复杂形势与警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切实发挥特勤人员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抢险救援、服务群众等警务实战中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以此推动平安英吉沙县建设,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特警大队特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数 报名合格人数在45人以上时,招聘15名;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45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的3: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25日至1997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2、男性,户籍不限,民族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自愿长期从事特勤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7米,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 6、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三)招考对象 1、复转军人需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生需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执行处分、处罚的;有犯罪前科的; 3、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辞退、学校开除、部队除名 的; 4、直系亲属中有违反“四不承诺”及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政治问题者或者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 (一)发布简章 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srsrc.gov.cn)、英吉沙县政府网(http://www.yjs.gov.cn/)以及英吉沙县广播电视频道发布招考信息,考生可以在以上网址查询。 (二)报名、缴费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 6月25日至2015年7月10日。 2、报名地点: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进行电子照像;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考条件,在英吉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英吉沙县招聘特警大队特勤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复员证书;警察院校毕业证;受过表彰奖励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要携带相关证明。 4、考试报名费:报名费 200元。 5、领取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5年 7月11日到英吉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6、要求:报考者要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察政审、体检 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范围。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政审工作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采取村(社区)、乡镇、县公安局三级政审方式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报告(异地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协调政审),在拟聘用前政审结束。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基础体能和特种技能二种测试,其中基础体能测试分三项,第一项:5公里武装越野;第二项:100米短跑;第三项:1分钟俯卧撑;特种技能测试分一项,第一项特种技能; 2、体能测试分值计算方法 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其中基础体能测试占体能测试的50%,特种技能占体能测试的50%。体能测试后,按综合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按照排名前三分之二的人数进入笔试阶段(最多不超过45 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答题语种为汉语。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通过笔试后,按照参加笔试人员前三分之二的人数进入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项 1、党员加2 分; 2、部队兵龄每满一年加0.5分、公安专业院校每满一学年加0.5分;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分项的计算方法,按照拟聘用人数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公示和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者,拟聘用为特警大队特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报县人社局备案。体检、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 六、聘用待遇 特勤人员聘用后,与英吉沙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如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情节的,解除其劳动关系,报备县人社局。特勤人员属县公安局自聘人员,其待遇由县财政保障,招聘的特勤人员不具有主体执法资格,无执法权,6年内不得报考其他部门,县公安局不承诺转警事宜。 七、纪律和监督 (一)在招录过程中,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招录工作公开、透明,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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