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关于近期特岗招聘工作安排的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2015年3月11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院已于4月底组织实施了公开招聘工作,现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尚有缺额。对空缺岗位,我院将继续组织招聘。欢迎广大应聘人员继续关注、报名。现将近期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现公开招聘医疗专技岗位14个,共计14人。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仍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依旧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请保持关注。 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具体条件请查看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5年特岗更新信息》(2015年7月)。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5年7月前)。 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5年特岗更新信息》(2015年7月)。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24日15时期间,登陆我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baoming.zjszsyy.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均为特殊、紧缺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确认成功后,于2015年7月25日10: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成绩末位者不入围。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其中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中山医院网(http://www.zjszsyy.com,院务公开/人才招聘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61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人力资源部:0571-8839351788081172。 注:1、对公开招聘引进的博士及副高以上人员,考虑到地域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我院给予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等优厚待遇。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15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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