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招聘聘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工作需要,龙岗区司法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2名,法援律师(专业技术岗位)1名、办公室内勤(辅助管理岗位)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711室,联系电话:28689401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或婚姻状况证明; 6、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办公室内勤岗位要求驾驶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须报名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须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拟招聘各岗位总名额(不分性别)超过30人或超过拟招聘人数10倍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在拟招聘各岗位总名额(不分性别)超过30人或超过拟招聘人数10倍的,对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的岗位名额分别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名额的3倍,则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 笔试及格者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按10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余未录取的合格人员,前50%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考核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属人才机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龙岗区司法局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选的综合素质。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龙岗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sfj.lg.gov.cn/公示。 (五)资格复核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司法局报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龙岗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14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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