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5年招录工勤人员简章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了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公开考试招录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机关后勤岗位、人大代表活动中心管理处后勤控制数工作人员。 一、招录工勤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每人仅能报考1个岗位; (六) 没有违反《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 (七)报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岗位人员年龄在 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所有招录涉及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岗位及人数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工勤岗位2名; 2、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管理处水电管理员1名(后勤控制数)。 四、岗位报考要求 (一)机关后勤岗位一: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使用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办理流程,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保密资格培训证者优先。 (二)机关后勤岗位二: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办理流程;获得过秘书职业技术资格证、保密工作资格证,档案工作合格证者优先。 (三)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管理处水电管理员岗位(后勤控制数)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电工作业上岗证,达到维修电工二级技师等级以上、有独立承担水电维修工作3年以上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7月16日。 招录单位只设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大楼1楼107室。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职称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履历及相关证明,彩色照片(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2张,填写相应的报考岗位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8日—7月17日。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招录岗位数或取消招录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录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四)准考证发放方法及时间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准考证发放给符合报考的考生。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发放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20日—24日 五、考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评卷等相关工作由市委办公厅派驻纪检组督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录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领导 成立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录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选派(另附面试工作方案)。下设考务督导组、监督组、保卫组、题本保密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邀请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办公厅派驻纪检组副组长蒋运华同志参与监督。 2、面试工作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3、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8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三楼多功能厅。 4、面试人选的确定和分组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招录计划表,按招考简章规定,并根据招录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天内完成。 六、考核 招录单位根据招录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录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录单位成立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录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录用 招录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招录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录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制办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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