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市赫章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完成我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特拟报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0日-23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志愿,报名免收报名费。由各需求单位组织报名,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赫章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毕业三年内(2015届、2014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赫章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报名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三、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具体由各见习需求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若见习单位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见习需求计划数,可由县“引导办”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志愿的报名人员中调剂。确定为见习对象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并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见习需求单位留存,一份送县“引导办”备案)。 四、体检 各见习需求单位请于7月28日前,将拟确定的见习对象相关材料报县“引导办”,由县“引导办”统一组织见习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见习人员自理。 五、公示及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引导办”在赫章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引导办”对符合条件人员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生、见习单位、县“引导办”各执一份)。 六、见习期管理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根据中共毕节地委 毕节地区行署《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毕地党发【2009】12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考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优惠条件;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各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见习生,自愿申请退出的,由见习单位出具意见,并逐级报县、市“引导办”备案。 (三)见习期满一年,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见习鉴定表》一式四份(由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引导办各执一份),并报“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推荐见习人员就业并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依据。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对见习期满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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