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有关规定,昆明聂耳交响乐团面向云南省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 云南省内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响乐艺术工作; 2.有一定的音乐理论水平及专业演奏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云南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7月29日 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联系人:钱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587931013 608859157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本人在岗在编事业单位身份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半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2份; (6)《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四、考试的方法、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笔试。报名资格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音乐基本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演奏基本素质和实际演奏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网站、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昆明市文广体局、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体检、组织考察 (一)体检。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进入体检人选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试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试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经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文广体局和昆明聂耳交响乐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选调公告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工作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65317462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96006 附件:1.《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 3.《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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