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中心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2年以上(截止2015年7月14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期限的(截止2015年7月14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8月7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市政务中心5楼512室,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2399355或15390179999 联系人:何春)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签字盖章);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的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8月10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集中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遴选资格。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原则上报名截止10个工作日后组织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选确定后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对象因被举报并经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606769 监督电话:0826-2398155(中共广安市纪委派驻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 201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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