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桂林市兴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因工作需要,兴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4名(控制数),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兴安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好,具有吃苦精神;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五年以上驾龄,具有娴熟的驾驶技术,并取得国家颁布的汽车C1级及以上驾驶执照;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单位出具证明)。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7月27-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兴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18922; 3. 报名时须携带驾驶证、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近期免冠照片2寸2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满分为100分。先进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31日(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如体检对象出现不合格,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政审 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如考生政审不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政审结果,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选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批,用人单位按审批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兴安县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七、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2.实行回避制度。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和人事纪律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督查。 监督电话:0773-6222363 兴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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