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人社局2015年招聘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
内容 |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特制定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原则 (一)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试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的原则。 (三)考试命题突出专业性、实用性,并与岗位特点相匹配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略)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本次专业素质考试全面工作; (2)负责审定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3)负责研究专业素质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专业素质考试工作; (2)负责拟定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 (3)负责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方案上报审批备案; (4)负责按公布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 (5)负责组织考官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3、考官职责 (1)公道正派,不打关系分、人情分,对专业素质考试人员一视同仁; (2)按评分标准对参加专业素质考试人员所回答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认真打分; (3)遵守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纪律,不得向其他无关人员讲授考试内容和方法。 4、监督人员职责 (1)督促落实好回避制度,监督考试过程严格按照《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规程进行; (2)监督考官客观、公正、独立地评分; (3)监督考试成绩的记分、统计工作,并在《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表》、《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 (4)对专业素质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应在考试空档时间及时提出; (5)按简章查验完有关证件后,向考官席说明:验证完毕,可以考试。 三、专业素质考试办法及命题方式 (一)电工实习教师(岗位代码:0001)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及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内容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和实作分别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二)建筑水电实习教师(岗位代码:0002、0003)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及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内容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和实作分别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三)数控实习教师(岗位代码:0004)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及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样题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实作公开出样题1题(作为参考),考题由考生代表从3道题中随机抽取1题考试。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四)汽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0006)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及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内容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实作公开出1题考1题。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五)焊工实习教师(岗位代码:0007)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及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内容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实作公开出1题考1题。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六)机械实习教师(岗位代码:0008)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及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内容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实作公开出1题考1题。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七)理论教师(汽修理论教师岗位代码:0005;物流管理仓储理论教师岗位代码:0009;会计理论教师岗位代码:0010) 考试方式:讲课 讲课考试内容:讲课范围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公开出3题(讲课参考教材已通知考生自行购买准备),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各岗位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100分 (八)舞蹈、音乐教师(舞蹈教师岗位代码:0011;音乐教师岗位代码:0012) 考试方式:讲课——实作 讲课、实作考试内容:讲课范围及实作内容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命题方式:讲课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舞蹈实作自选1段舞蹈必考(5分钟以内),再加基本功测试(公开题,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音乐实作自选1首歌曲必考(5分钟以内),再公开出3道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1题考试(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讲课占40%,实作占60%。 (九)党政办文秘(岗位代码:0013) 考试方式:实作 实作考试内容: 1、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2、公文写作。 命题方式:考前1天抽调2名教师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命题并打印封装,交上级保密员保管。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分值和比例:100分;计算机办公应用能力占70%,公文写作占30%。 四、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30日两天。 考试地点: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个旧市八号洞个金路8号)。 各岗位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候考室等安排表于8月25日8:30至17:30到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领取。 五、专业素质考试考官产生及评分办法 (一)考官产生与组成。专业素质考试的考官从事业单位考官库中,采取随机差额抽签产生。每个考场的考官由5人组成(6人差额1人),设主考官1名。 (二)评分办法。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以100分计,取5名考官平均分为考生成绩(计至小数点后两位)。讲课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实作成绩第二天以成绩通知单形式通知考生。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候考。 (二)考生需持身份证和《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经候考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应考。证件不齐、不能证明是考生本人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专业素质考试中的讲课以及舞蹈、音乐教师岗位的实作考试实行编号管理,各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顺序由考生在考前抽签决定,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场考试。其余实作考试则分岗位同时进行。 (四)考生须用普通话进行考试。 (五)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家庭成员及亲属的相关信息,不得谈论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六)专业素质考试中,理论教师岗位讲课时间为45分钟;实习教师岗位(含音乐、舞蹈教师)讲课时间为25分钟;实作时间根据各岗位实作考试内容确定。 (七)考官、监督员及考场内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由监督员统一保管,考试期间不得接打电话;考官评分表内数字不得涂改,若字迹不清需考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红河州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2224387。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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