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定于8月14日组织报考我厅所属5个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体检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 体检地点:体检机构从《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名单》中选取,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按有关规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351-7676040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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