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州市安吉县2015年卫计系统招聘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说明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位新录用人员: 根据《2015年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公告》和《安吉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择优签约聘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您已通过所有程序被正式录用为卫计系统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人员凭卫计局开具的事业工作人员介绍信于2015年8月17日前到录用单位报到,现将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作如下说明: 一、递交《安吉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一式四份。 《安吉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有关项目填写说明: 1、增人单位填写录用单位; 2、学历填写本专业最高学历; 3、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本次录用时间即:2015年8月17日; 4、增人方式为:1、公开招聘; 5、本人简历填写本专业学习经历及录用前工作经历; 6、家庭主要成员填写主要成员的称谓、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及工作内容。 7、增人单位意见及盖章后上交。 二、递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县级医院人事科或乡镇卫生院审核,须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审核无误”字样并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名后由医院统一向卫计局递交复印件。 三、签订《安吉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A3纸双面打印)。录用人员报到后须与录用单位签订《安吉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和录用人员各执一份,二份交至局人事科,(一份县人力社保局备案,一份录用人员档案留存)。(县级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各单位统一提供)。 四、办理连续工龄计算。往(历)届毕业生符合浙江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非公制有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被招收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4]27号)文件规定,同时具备:1、招聘录用前与原单位签订为期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必须以单位名义缴纳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这两个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办理连续工龄计算。 可申请连续工龄计算人员需递交以下材料: 1、《确认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审批表》; 2、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资料:①曾在本县工作的人员到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养老保险科凭本人身份证及介绍信提取信息资料;②曾在县外工作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先到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到原参保地提取缴费明细清单并办理转移手续。(介绍信如为复印件请盖上录用单位的红色章印并保持清晰)(办理地址:安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5025053) 五、档案移交手续。 人事档案寄至浙江省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2-5310500。(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石佛西路286号安吉县卫生局内)。 六、实行试用见习期。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应届毕业生新录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人员新录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是农村户籍的还需办理“农专非”手续,农转非手续到录用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时也需递交介绍信原件或有录取单位红色章印的介绍信,咨询电话:5554372(安吉县办证中心)。 七、注意事项: 1、一至四材料于8月31日前办理完毕,由医院人事科统一上交卫计局人事科; 2、第五项档案移交于9月15日前办理完毕。 3、是农村户籍的办理“农专非”手续后,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相关表格材料见附件。 安吉县卫计局联系科室:组织人事科,电话5310500。 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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