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
内容 |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昭通中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更加突出,为缓解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让法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事业中,确保审判、执行、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岗位性质、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性质:合同制(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岗位:1、书记员10名;2、司法辅警人员10名;3、后勤行政辅助人员10名。 (三)岗位职责: 1、书记员:第一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第二是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第三是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第四是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第五是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司法辅警: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执行死刑;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3、行政后勤辅助人员:负责所分配区域的卫生清洁或其它后勤行政性事务;保证按质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听从分配和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一定电脑操作技能,记录速度较快;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 5、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二)司法辅警岗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自愿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警人员的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0日至1995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5、男性身高应达到170厘米以上,女性应达到160厘米以上; 6、体能测试符合警察标准; 7、部队转业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行政后勤辅助人员岗位: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能吃苦,工作认真,有责任心、踏实稳重,有服务意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155厘米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 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者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昭通市中级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9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除外)。 2、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5张,填写《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书记员岗位的考试:分为计算机上机操作、书写记录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为10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40%,书写记录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 综合成绩=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40%+书写记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司法辅警岗位和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直接面试。 (三)计算机操作考试 满分为100分,考生直接上机操作,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Word编辑文档和电子表格的制作等操作,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考试时间30分钟。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书写记录测试 满分为100分,考生听取模拟当事人陈述进行记录,查看考生的书写是否规范,能否正常记录,要求字迹工整速度快。测试时间为15分钟。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如报名人数低于2:1,则相应的缩减招聘人数。书记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上机操作测试和书写记录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1、时间:笔试结束后一周内。 2、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按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时间: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2、集合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3、体检费用由本院统一支付。 (八)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经考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昭通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九)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合同制书记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用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300元。 2、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合格每月工资1400元-1800之间(包含养老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3、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聘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整个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可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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