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考调工作人员方案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29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公开考调。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笔试、调研、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分配 具体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报考人员为毕节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需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9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二)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三)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五)特岗工作人员、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8月21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科(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1202室)。 联系电话:0857-8290019;0857-8290022。 联系人:吴艳、张舜。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所在单位“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职位表》和《考调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不受职位考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开考比例的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5.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笔试、调研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调研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调研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本次招聘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调研、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笔试科目:《申论》。 3.笔试时间:2015年9月20日 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领取,于2015年9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二)调研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调研和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调研和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调研和面试人员。调研、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调研:采取实地调研。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布总成绩、考察政审。 (一)公布总成绩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调研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调研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政审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考调领导小组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审批、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90019;0857-8290022。 监督电话:0857-8248951;0857-8290021。 (二)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另行通知。 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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