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
2015年宁波市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考试计划 |
2015年宁波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招聘程序 |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
报名时间 |
时间:9月10日一天(8:30--17:00)。 |
报名须知 |
报考者持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2015年余姚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参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对宁波市生源尚未办理户口入户手续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对符合户籍不限的对象,户籍材料可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逆向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其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必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证件(证明)不全或不具相应效力,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名。 |
招聘的范围 |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宁波市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籍地不限;3、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的具体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下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4、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余姚市在编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差额补助或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逆向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5、公务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
招聘条件 |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5日之后出生),对具有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5日之后出生);4、身体健康;5、招聘岗位另有户籍、学历、学位、资格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