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珠海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级职员2名、三级职员1名(详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专业类二级、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二级职员:须具有法律或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20日之后出生); 3.三级职员:须具有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5.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2015年8月27日-9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报名材料及证件原件到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名;②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17:30,以电子邮件送达后系统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jjqiuzh@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岗位代码+报名材料”命名,例:张三应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50001)报名材料),并于9月2日17:30前到现场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本等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计划生育证明;④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1张备用)。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10日20:00前在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yfwzx.com/)、“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http://www.zhgjj.cn)、“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三网”公布。 4.注意事项:①参加考试人员请于2015年9月11日-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点签领《准考证》;②如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少于3人时,则该岗位不予开考;③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验。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形式,侧重考察报考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问答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3.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三网”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次日20:00前在“三网”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于面试结束次日20:00前在“三网”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招聘岗位适应度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三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①不服从组织安排的;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③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④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⑤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咨询或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32337、0756-212163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5853。(市委驻公积金中心纪检组) 六、报名或联系地址 地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507室) 联系人:邱先生,刘小姐 电话:0756-2232337,2121639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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