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 |
招聘合计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白沙街道 |
3 |
一般社工 |
3 |
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管理专业者或军嫂优先考虑。 |
甬江街道 |
2 |
社区副职 |
2 |
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且目前仍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
附加分条件:具有甬江街道户籍且居住在甬江的,笔试分加5分。 |
庄桥街道 |
10 |
一般社工1 |
5 |
女性,工作满三年,海曙、江东、江北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附加分条件:1、具有庄桥街道户籍且居住在庄桥的,笔试分加5分;2、现为庄桥街道派驻村大学生身份的笔试分加3分。 |
一般社工2 |
5 |
男性,工作满三年,海曙、江东、江北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洪塘街道 |
20 |
一般社工1 |
12 |
女性,30-40周岁,海曙、江东、江北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附加分条件:1、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笔试分加5分;2、具有洪塘街道村级后备干部资格的或现为洪塘街道派驻村大学生身份的笔试分加3分(两个身份重合的不累计加分)。 |
一般社工2 |
8 |
男性,25—35周岁,海曙、江东、江北区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慈城镇 |
5 |
一般社工1 |
2 |
女性,28-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江北、海曙、余姚三七市镇户籍。 |
附加分条件:具有慈城镇户籍且居住在慈城的,笔试分加5分。 |
一般社工2 |
3 |
男性,25-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江北、海曙、余姚三七市镇户籍。 |
合计 |
4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