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南商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 |||||||||||||||||||||||||||||||||||||||||||||||||||||||||||||||||||||||||||
内容 | 2016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现将学校招收2016年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以国家公布的2016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 2、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参见湖南商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hnuc.edu.cn/show/18,601.html); 三、调剂程序 3月18日至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 .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第一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我校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招生学院联系办理调剂手续,确定复试科目,额满为止,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请访问:http://gra.hnuc.edu.cn/show/17,437.html 五、优惠政策 2016年录取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奖助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注:①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③本奖学金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注: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六、其他 复试时间、复试办法等将及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单位代码:10554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邮 编:410205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邮 箱: hnsxyyjsy@126.com 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