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岗位资格条件 1、招聘4人,其中: (1)嫩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亮化管理岗位1人;道路设计建设岗位1人。 (2)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园林设计岗位2人。 2、招聘范围: 面向嫩江县户籍或嫩江县生源,招聘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3、岗位资格条件: 嫩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亮化管理岗位,专业要求:电气、电气工程;道路设计建设岗位,专业要求:道路设计。 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园林设计岗位,专业要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方向)。 二、报名者除具备岗位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照片三张。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4室) 4、联系电话:7612008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时事政治(专业知识70分、时事政治30分)。 五、聘用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三年期限聘用合同。 报考亮化管理岗位和道路设计建设岗位的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签订聘用合同,占嫩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处编制,享受城市建设管理处现有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报考园林设计岗位的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占嫩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享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现有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具体招聘方案请登陆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