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修订)》和《2015年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的公告》(含补充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卢敏华等10位同志为金湾区合同制职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修订)》和《2015年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的公告》(含补充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职手续。地址: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7号楼204室。联系电话:0756-7263996;传真:0756-7262615。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4日 金湾区拟聘用合同制职员的公示(第二批)详情请见http://www.jinwan.gov.cn/xxgkdetail.aspx?ID=cc45e05c96ca427caa36a28a93cb132e
序号 |
招考单位 |
姓名 |
备 注 |
1 |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卢敏华、庄莹、冯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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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官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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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
黄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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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珠海市金湾区招商局 |
周健龙、李朗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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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海市金湾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曾宪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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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珠海市金湾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黄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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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 |
谢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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