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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内容
    一、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3年98.72%、2014年98.64%、2015年98.51%。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在广西实施单独考试招生,42个专业共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50名。
    名单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2016年下发的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cqcmc.cn)。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 2016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注:2016年,经民政部批准,学院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和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学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4月8日。
    2.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6日14:00~17:00。
    3.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南宁市长堽路254号)。
    4.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五、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区教育厅、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语文、数学两科合卷,各科150分,总分300分(普通文理科和中职学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面试):总分200分,现场考核和问答,主要考察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 科 目 地 点
2016年4月17日 9:00~11:30 文化考试 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南宁市长堽路254号)
14:00~17:30 综合测试

    注: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三)成绩上报
    学院于4月26日向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和成绩。
    七、志愿填报
    2016年4月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4月26日至28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可填报我院6个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建议考生一志愿填报我校,将优先择优录取。
    八、录取办法
    (一)5月10日至11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考生参加我院的“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总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并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经学院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6年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及录取)。到校报到学习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四)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旅游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招学生录取通知书和统招学生一并发放,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 生 处:陶老师、程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2.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孟銮銮,李雁
    联系电话:0771-5600939、18077788081、18077788161
    考点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堽路254号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6年3月3日
    附件:1.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附件:2.孤儿考生表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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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7: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