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岗位类型 |
住房或住房补贴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
其他待遇 |
A类 |
提供10万元住房补贴 |
5 |
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享受30万元海归博士学费补贴 |
B类 |
提供5万元住房补贴 |
3 |
自然科学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1万元 | 说明: 1.表中所列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2.住房补贴,海归博士学费补贴根据合同年限,按年度发放。 3.科研启动经费的拨付分两次进行。受聘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后,拨付科研启动经费的50%;工作满两年后,拨付剩余经费。 4.学校引进的紧缺专业的博士毕业生,待遇面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