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北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第1号) | |||||||||||||||||||||||||||||||||||||||||||||||||||||||||||||||||||||||||||||||||||||||||||||||||||||||||||||||||||||||||||||
内容 | 各位考生: 2016年湖北师范大学(原湖北师范学院)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等六个一级学科的部分二级学科方向可接收一定数量的学术学位调剂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校研招办或相关院系联系。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高等师范大学,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20个教学院,63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57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35人,具有博士学位237人,硕士生导师300余人。学校于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 二、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三、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须达到2016年学术学位硕士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部分学科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 四、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先填报《调剂申请表》发至我校相关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见上表中QQ邮箱)。点击下载《调剂申请表》。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调剂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特别提醒:只填写和提交“调剂申请表”而没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的,将无法参与调剂。) 2、我校将在“招生网”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3、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另行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其他 1、以上信息若与教育部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调剂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科教大楼研究生处207室) 联系人:余老师、张老师 电话:0714-6570761(172329572@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43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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