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盐城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招聘话务员公告 |
内容 | 盐城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是盐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交通系统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全市交通服务热线96196的运行、盐城交通展示馆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交通“96196”服务热线话务员兼交通展览馆讲解员,常日班,从事盐城交通服务热线话务和盐城交通展览馆讲解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年龄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形象气质好,男同志身高在1.75米及以上,女同志在1.65米及以上;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主持或播音特长和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打字熟练,适应一般记录要求; 5、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盐城市交通大厦305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徐 明 联系电话:0515-88886603,15961992211 2、报名时提交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负责资格审核。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至盐城市交通大厦1603室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考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才市场共同组织实施。报名人数12人以内(含12人)的,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超过12人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核。 面试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因报名人数原因而不进行笔试的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盐城市人才服务网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不办理各项保险。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工作,工资发放和保险缴纳由劳务公司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由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负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试用关系,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886802(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86709(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886603(盐城市交通综合服务信息中心) 0515-88198701(盐城市人才中心) 20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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