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肥市长丰县城市管理局北城城管分局2015年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长丰县城市管理局北城城管分局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北城城市管理路面执法协管、违法建设巡查拆除等工作。 (三)招聘人数 :合计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文化);年龄为年满18岁,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 2、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本人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同时须提供退伍军人证明)到长丰县北城办1008室(双墩镇阜阳路与泉阳路交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551-66398100,或长丰县城管局二楼执法监督科(水湖镇长丰路),联系电话:0551-66670690。 3、报名时须填写《长丰县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4、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相比低于3:1,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5、报考者于10月28-29日到长丰县城管局二楼执法监督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分为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长丰县政府网、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如有弄虚作假的,经举报查实,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 (七)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补充。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员由长丰县城管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薪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薪资约5万元(含五险、服装等)。 3、办公地点在合肥北城。 六、其他 (一)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参加完笔试、面试的所有考生均登记造册。 (二)咨询电话: 0551-66398100 0551-66675041 13866758366 15055153991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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