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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0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我区户籍,国民教育法律类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性端正。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4)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 4、身体健康。 三、待遇 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四、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 五、报名地址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人:马倩男 联系电话:13709202717 86921102(办)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