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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确保面试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资格审查 请接到市卫生计生委通知的考生,于2015年10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到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办公室(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D座1023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准考证、告知面试的有关事项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时间 2015年10月15日,上午08:30开始,面试时间一天。 四、面试地点 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五、面试方式、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以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面、业务能力、创新思维及综合能力与素质等。面试时间5—8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10月15日上午07:20前到达面试考场。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按时到达候考室考生的按弃权处理。 2.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宣布分数。根据面试成绩公布入闱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经面试专家组合议后入闱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 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