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用冯洁、李志锋2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综合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1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5号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102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83031、0771-5505391 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2015年10月10 日 附件: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6c44fed0-8d9d-4e72-8527-a52f008754c8
|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单位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
| 1 |
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
300001001 |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
办公室文秘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文秘、文秘学、新闻学、法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岁及以下,2年及以上行政文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
冯洁 |
女 |
壮 |
15101071305 |
151.5 |
87.4 |
3 |
164.65 |
| 2 |
300001002 |
工程技术员 |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岁及以下,2年及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
李志锋 |
男 |
壮 |
15101162020 |
132.9 |
74.4 |
3 |
142.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