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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春晖路街道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条件如下: 1、年龄25—40岁; 2、大专以上学历; 3、有责任心;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优先; 5、有3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经历、男士优先。 注: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在2015年10月16日前持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到春晖路街道办事处社建科报名(具体地址:大渡口区鑫康路16号、公交230、275终点站,鑫瑞乐居;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68642471)。 经笔试、面试后被单位录用,在其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单位将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春晖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