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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今年我市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应为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二、毕业生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待见习单位录用后统一由衡水市就业服务局办理)。 三、毕业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每个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最多可见习12个月。 2、待遇:毕业生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并由见习单位给予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毕业生报名后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推荐至相关见习单位,由见习单位安排其参加面试,双方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开始见习活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9日-23日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大厅(各区县的见习单位均由当地就业服务局接受报名) 联系人:梁净 联系电话:2215870 附:衡水市直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花名册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hehs.hrss.gov.cn/kwxx/2015/10/13/content_34590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