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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和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速录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热心审判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1名、其他专业3名、法学专业优先); 4、会讲闽南话,能说流利的普通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在16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二、人员性质:单位自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上午8:00时-12时,下午2:30时-5:30时); 2、报名地点:平和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49号3楼); 3、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简历。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技能测试(电脑打字看打和听打); 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待遇:根据考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保障工资每月1230元,逐年递增院龄工资30元(最高15年为限),法院统一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食宿自理。 六、本公告由平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