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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按照“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的规定,经审核,平顶山市疾控中心(20150903)岗位原招聘人数为2人、平顶山市疾控中心(20150904)岗位原招聘人数为1人、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0910、20150911)岗位原招聘人数均为1人、平顶山市中医院(20150912)岗位原招聘岗位为1人,以上5个岗位因未达到规定比例不再招聘。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150907)岗位原招聘人数为4人,因未达到规定比例,应予核减,核减后该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 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