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中共安阳市林州市纪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官方网站为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 一、选调计划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原则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林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行政和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师除外)。中央、省驻林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省选调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和政法干警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副科级干部报名还需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张近期同底二寸白底彩色照片,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份(30kb以下)。 报名时应填报提交《中共林州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从红旗渠网站下载)。 2、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地点:市纪委办公室(党政综合楼1302室,电话:6166006)。 4、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副科及以上人员报考的,录用后按一般干部对待,公务员、行政编制人员录用后按全供事业编制对待。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红旗渠网站公告。 领取准考证地点:到报名处领取。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选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重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先,现在公安、检察、法院工作的优先。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资格。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八、公示 依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林州红旗渠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6166006 6166331 中共林州市纪委 中共林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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