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左卫沙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72125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市机关局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69930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学历 |
学位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报考单位及职务 |
笔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小计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考核结果 |
体检结果 |
|
公共科目 |
能力测验 |
15122066409 |
左卫沙 |
男 |
共青团员 |
壮 |
大专 |
无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 设备点检 |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技术人员 |
59.8 |
58 |
3 |
120.8 |
71.7 |
192.5 |
2 |
合格 |
合格 |
第一名自动放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