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选拔公告 |
内容 | 北京科技大学于1952年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清华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1997年5月,学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 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海内外选聘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一、院长基本任职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洞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具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 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在土木与环境工程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在学科前沿领域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应具有在国外学习、工作或访问学者连续一年及以上经历。 3. 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视野开阔,开拓创新意识强,具有领导学院(系)或重点实验室的经历,有较为丰富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4.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生导师。 5. 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以上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二、提名或申请方式 1. 可通过海内外专家同行提名和个人申请等方式参加选聘; 2. 被提名人或申请人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选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简历和有关推荐材料、应聘岗位工作设想、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及联系方式。 三、任期保障和待遇 院长聘期四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待遇和工作条件,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在面谈时具体协商。 四、报名时间 1.提名或申请时间: 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3日。 2.如学校邀请院长候选人来学校面谈,其国际或国内旅费等由北京科技大学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 编: 100083 联系人: 孙景宏 电 话: 86-10-62332624 传 真: 86-10-62332293 E_mail: zzb@ustb.edu.cn http://www.ustb.edu.cn http://ces.ustb.edu.cn 附件: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选聘报名登记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选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北京科技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5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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