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温州市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二)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力社保干部队伍结构,我局于2015年7月28日公告选调1名工作人员(详见《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因报考人数不足2:1,原选调事宜已中止。现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条件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苍南县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14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3.专业要求:财会(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308),联系人:刘伟杰,联系电话:0577-68871675。 3.报名方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与报考岗位的人数不足2:1的,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等。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力社保政务信息网(www.cnhrs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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