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编办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经面试、考核等环节以及报学校同意,拟聘甘彩虹、宁远、莫夏莹三位同志为我校事业编制人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从2015年10月16日起计。如对甘彩虹等三位同志拟聘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向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教导处反映。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20773。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拟聘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subject.gxrc.com/sydw/sydwDetail.aspx?ArticleCategoryID=228&ArticleID=69965
附件: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拟聘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1 |
甘彩虹 |
女 |
2 |
宁远 |
男 |
3 |
莫夏莹 |
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