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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近日将公布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各学院拟录取办法。现将我校复试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安排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在在3月23-24日,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复试招生录取执行计划75%的学科,均安排在第一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复试学科如下: 1、土木工程学院: 0814土木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2、管理工程学院: 085236工业工程。 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403市政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4、建筑城规学院: 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34风景园林学; 0851建筑学、0853城市规划、0953风景园林。 5、艺术学院: 0834风景园林学、1304美术学; 0953风景园林、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 6、商学院: 125100工商管理 7、外国语学院: 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 (二)第二阶段安排在在3月30-31日,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复试招生录取执行计划75%的学科,以及所有调剂考生,安排在第二阶段进行。 二、复试合格线及复试名单 各学科(方向)复试基本资格线执行2016年国家一类地区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方向)在国家复试基本资格线基础上,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上调(待公布)。复试名单将在各学院复试资格线确定后,一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及接收外校调剂的基本资格线为:相应学科国家复试基本资格线下,单科下调10分,总分下调25分。符合大学生士兵条件的调剂考生请直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1-86367033(行政办公中心BG206室),咨询联系信箱sdjzuyzb#163.com(将#替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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