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杭州市淳安县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淳安县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实基层社会保障工作者队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杭人社〔2013〕5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在村(社区)等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我县计划招聘到村(社区)等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校毕业生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毕业2年以内(2014、2015届毕业生)的淳安生源或淳安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4、服从分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社保大楼610室)。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填好的《2015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请自行网上下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随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淳安人才网(http://www.qdhrc.com/)上进行公告。 6、报考人员提交的本人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1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2天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淳安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有书面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所招聘的人员是在村(社区)等基层从事就业社保专职工作人员,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聘用期间工资标准按照淳人社[2014]6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4812033,0571-64819533。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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