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杭州市萧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入围面试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2015年萧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将于10月26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四楼大厅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请入围面试人员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若报到证备注栏有签约单位的,视同“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或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2.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就工作经历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说明: (1).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2).自谋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3).务农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务农证明。 (4).复退军人提供《退伍(役)证》。 3.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原件与复印件。2015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且通过的人员,可到报考资格审核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4、招聘对象要求是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役)证》原件与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前,若入围面试人员有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传真放弃承诺书至0571-82630919。 资格复审时或资格复审后,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放弃)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已通过提前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若需要代领,请提供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咨询电话:8350939282637223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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